。(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建材行业有序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推动水泥、建筑陶瓷和平板玻璃等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能效进行节能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燃煤
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
应退尽退,推动重要钢铁产业基地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结构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11.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鼓励企业减油增化,延伸
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39.壮大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鼓励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
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
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第四部分,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优化完善能耗双控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
鼓励方向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密切跟进、主动服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
协同推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
平均水平,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15.07万吨、9.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
)加快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1.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落实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
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快推动制造业
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4)鼓励各市优先支持因用地政策影响调减或取消建设计划的项目开发企业,在能源保供中做出贡献的煤电企业,在光伏 +电取暖、整县屋顶光伏试点作出贡献的
补齐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对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三)创新财金协同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依法依
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探索打造“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银行参与碳减排融资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森林碳汇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一笔1900万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这也是济南市首例“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业务。在宏观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下,银行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规划,落实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