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黑龙江省日前出台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降水等气候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一举措虽然受到
公众强烈批评,但当地仍盛赞其为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工作法制化进程中重要里程碑,中国气象局也公开力挺黑龙江省的地方立法:气象法确实没有规定风能和太阳能的所有权问题,但是宪法里有规定是属于国家所有
听说太阳能属国家所有,今年刚开始涉足这一领域的王先生一头雾水:阳光属于国家所有?王先生是黑龙江省万意达石油工程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春节过后,他的公司开始涉足太阳能产业。对于刚刚颁布的《黑龙江省
的背后,是探测许可话语权的归属。这应该是第一例。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行业分析师陈磊告诉记者,以前企业勘探风能、太阳能不需要气象部门审查。探测许可制度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的消息
我违法了,我刚晒了下太阳。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提出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引来网友调侃:难道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宣教处处长):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适当超前,有助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助于我们把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好地利用。现在
《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新规】企业开发须经过批准据黑龙江省
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
日前,黑龙江省颁布了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由于条例规定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的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质疑。那么,到底风和阳光能否收归国有呢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无权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从这个角度讲,《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属于越权立法,应认定无效或由备案审查机关责令修改。即使抛开
风光归国家,并非是笑话
我违法了,我刚晒了下太阳。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提出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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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方称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可操作性
张望朝(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宣教处处长):
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适当超前,有助于地方政府和
索比光伏网讯: 我违法了,我刚晒了下太阳。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提出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引来网友调侃
可操作性 张望朝(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宣教处处长): 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适当超前,有助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助于我们把风能、太阳能等
成了一个违法的行为,处于了一个违法的状态。财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了一个条例,就说风能、太阳能归国家所有,探测要经过审批。在微博上就有网友担忧说,空气会不会也属于国家,会不会征收呼吸税?你怎么看
可能都是侵犯国有资产,而躲躲太阳则是在保卫国有资产。这个荒诞性是显然的。但咱们得分析,他出这么荒诞的条例用意何在。它这条例是叫保护条例,对吧? 财知道:对,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条例
近日有关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称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不得随意开发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质疑。下面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带大家了解这一事件始末
。太阳能资源属国有 企业不得随意开发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
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放风筝
成了罪过?若是照黑龙江省这一规定,进一步想想,其实可能更恐怖。譬如说,大星期天的,天气晴朗,小民要出去放个风筝,晒晒太阳,是否也要得到气象部门的许可?否则的话,也算是有探测开发风能与太阳能资源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