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
)的光伏组件 2 YYGF-CG-2018-005 本项目箱变产品需满足国家及湖南省地方政府补贴要求。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强化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发改、电力等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在并网申请、备案核准、调试验收、电价结算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规范资金兑现流程。对弄虚作假、骗取
验收、电价结算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规范资金兑现流程。对弄虚作假、骗取光伏补贴奖励资金的予以追回,失信信息列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需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县经信委,4月27日前,县经信委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报至市经信委,届时市经信委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予以公示兑现。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报任何市光伏扶持政策。
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市光伏扶持政策。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
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
、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项目补贴,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执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