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贯彻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水厂出厂水浊度按照0.5NTU以下设计。加强工业余热利用,加快老旧一、二级管网、换热站及
水沟、东泉干渠4条城市黑臭水体4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达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2020年全市6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甘州区滨河水源地、临泽县黄家湾滩水源地、高台县城区水源地
、山丹县城区水源地、民乐县总寨地下水水源地和肃南县东柳沟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共监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8个,达标率94.3%,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9个,达标24个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另有规定不能建设的区域。县市能源局遴选申报要重点审核项目选址、装机规模、测风资料、电网接入以及申报主体是否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要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企业发展意愿,研究并签订项目投资开发
》(自然资规〔2018〕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8〕29号
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管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建设项目
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二、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管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95.33%。两县三区全部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垃圾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水源地“划、立、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4个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深入落实“河长制”,完成62条
、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气细颗粒物浓度有效降低,优良天数增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
水资源;(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八)弃置、倾倒、堆放、掩埋固体废物;(九)向河湖排放、倾倒、处置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污染物等;(十)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
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协同削减流域总氮。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官厅水库恢复饮用水源地功能。继续推进与南水北调水源区对口协作,深化
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
、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乌江流域、南北盘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
安全保障围绕水中高风险污染物和水传播病原体的控制要求和挑战,围绕城市水系统物质循环与水质变化的耦合过程,重点研究水质安全评价方法和基准制定理论,饮用水的化学、生物与毒性安全及全过程风险控制,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