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其他明确禁止建设区域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3.违反国家和省级水利部门政策,涉及河道、湖泊、水库等明确禁止水面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4.涉及军事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固定文物等敏感因素且无法避让的
有条件建设区的,可直接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再另行办理规划调整手续。引导项目科学选址坚持规划引着项目走,引导项目按照规划选址,科学比选最优方案,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态修复和生态缓冲带建设等工程。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推动南水北调水源地汇水区实施丹江口水库生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到2025年,基本完成黄河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黄河干流及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办理,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取得环保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等文件,做到合法合规。对项目拟建地址的环境监测,要实行不间断跟踪,认真抓好三类项目的全程监管和厂址保护工作:一是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环评文件要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结论明确合理。 (十二)突出审批重点。重点关注事关群众环境权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问题,应就项目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力基础设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严守三条红线,按照保护优先、避让为主原则,择优选择布局方案,尽可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严格建设
指导,优化工程方案和选址选线,防止出现不符合法定规划、产业政策或违反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禁建要求等触及法律底线问题。 二是指导产业园区内项目环评文件内容简化。对于已按规划环评意见优化规划
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城市规划内维护生态功能水域、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行洪排涝骨干河道、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重要水域建设光伏项目
个重点城市前十;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第一。 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效。建成18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