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21年1月29日,青海省能源局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
装机量的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实行水电+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模式。新建、新投运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系统,使新增水电与新能源、储能容量配比达到1︰2
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储能政策,创新智能储能商业模式,为高弹性电网提供强有力支撑。全市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10%装机容量标准配套储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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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2021年1月29日,青海省能源局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依托存量和十四五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通过风光水火储
一体化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
关键技术与能源深度融合,驱动“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横向纵向一体化,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能源系统向更高形态演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激发活力、培育优势的关键
能源系统综合效率为目标,实施能源大数据创新应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示范工程,布局建设一批能源云平台、智能电站、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站、储能示范项目,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
,加快建设金沙江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努力打造千亿级绿色能源产业集群,持续助力云南乡村振兴,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绿色发展贡献三峡力量。 云南省、三峡集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新能源就地消纳项目。实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实现风光热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开展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和调峰能力等。
容量185万千瓦。经过4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光伏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建成并网项目1个,应县华电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工程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9亿元,项目从批复到发电仅用68天时间,创
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其中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
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其中,"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2亿千瓦,包括外送1.5亿千瓦、本地自用0.5亿千瓦;十五五"时期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
185万千瓦。经过4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光伏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建成并网项目1个,应县华电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工程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9亿元,项目从批复到发电仅用68天时间,创全省
龙头企业以能源管理、智能运行、电力交易、设备检修、风光储一体充电场、保量风场升级改造为重点,打造23个新能源智慧运、检、维基地,培育制造业+服务新业态。鼓励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及产业化,鼓励支持企业建设
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汽车电子实验室。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要素保障。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一体化建设。鼓励产业链延伸,对已优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