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高效。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达到国家要求,能源系统效率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表1 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第三章 积极推进水风光
、城镇节能降碳示范、煤炭减量替代等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计划。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
领跑者计划,建立节能激励导向机制,树立行业标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将重点用能企业纳入在线监测范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化与省级层面能源“双控”考核体系衔接,落实能耗双控和碳强度考核管理力度。加快
才的培育。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低碳科技产业化和推广普及。(四)强化督导评估。将低碳试点县相关指标纳入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增加考核权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
数、低消耗、少排放煤电机组。推动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新增风光发电指标向煤炭及煤电企业倾斜布局,促进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推进山西-京津唐等通道建设,加快实施“两交”(晋北、晋中交流
分工负责)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深入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实施园区节能降碳
)2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单项指标考核评价靠前的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对进入全国排名前60名、年度排名提升5位
,能耗强度和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围绕上述目标,重点落实好以下6方面工作。一、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一)积极稳住经济基本盘树牢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坚持先立后破,加强调度分析
,强化动态监测,对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调度,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社会心理预期引导,提振市场信心,抓稳抓牢拓展回稳向上态势的关键期,紧盯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继续
产品、绿色供应链、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41.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按年度对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对综合实力考核评价靠前的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支持;对争先进位、亩均效益、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单项指标考核
局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39.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抓好烟台、潍坊等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加快省级试点城市和试点片区建设。制定省级城市体检导则,细化指标体系。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40.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新版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80
“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实施钢铁、电力、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能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12年以来,中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经济
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推进绿色发展的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将资源环境相关指标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
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锅炉、变压器、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通用设备系统能效。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遴选发布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推动重点用能企业
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按照“一园一策”原则,推动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建立以低碳为导向的评价指标,选择一批基础好、有
“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再创建6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到2025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和4%。(市机关
等级地区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推动各县(区)加快制定“十四五”时期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实行能耗强度预警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