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光伏风电等补贴47.1亿11月13日,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数据显示:风电20.46亿
的工程建设成本,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概预算;在建项目变更设计使用光伏系统产品的,其所增建设成本由项目建设单位增列或投资方注入;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租赁屋顶、联合投资等模式解决新建工业建筑、既有建筑使用
合同约定项目承包商自身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容易造成项目毛利率偏低;2)投资方投资预算,各光伏电站由于备案时间、并网时间、建设地、电站类型、中标电价等差异,造成投资方建设资金投入金额、投资回报
(包括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构成)存在显著差异,由此导致各光伏电站投资方的投资预算存在明显不同;3)开拓新市场/标杆性项目影响;4)项目实施过程其他需要增加成本的环节,比如屋顶需要
的工程建设成本,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概预算;在建项目变更设计使用光伏系统产品的,其所增建设成本由项目建设单位增列或投资方注入;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租赁屋顶、联合投资等模式解决新建工业建筑、既有建筑使用
11月14日,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数据显示:风电20.46亿元, 光伏25.8亿元,生物质8425万元,合计47.1亿元
。全文如下: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84号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11月13日,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数据显示:风电20.46亿, 光伏25.8亿,生物质8425万,合计47.1亿。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84号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能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基准能耗,开展用能预算监测预警、考核评价,不断增强用能预算约束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节能形势评价分析,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工作指导。(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
预算稳定,协商银行等机构解决能源重大项目的资金链问题。加强与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信息收集部门的联系,及时为重点能源项目引进专家。加强企业和市职业培训机构的合作,联合培养一批能源工人和能源工匠,市财政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辐射周边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二十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粤北人民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粤北
配送功能,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有机衔接,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冷链物流。七、保障措施(二十四)强化财政支持。对韶关获得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并经省认定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省财政
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3.各镇、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
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4.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本级预算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