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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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推进BIPV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全部达到绿建一星级以上来源:辽宁营口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1:13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结论,并按照“营口市工程项目审批——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建中心、各参建主体

南都电源助力湖南郴州共享储能项目并网来源:南都电源 发布时间:2023-07-14 16:17:18

项目建设过程中,南都电源按照相关国网电力建设规程,现场人员严格把控安全关、质量关,提前制定相关进度节点,从立项设计到验收交付,整个项目周期都高效高质。共享储能模式可以提供更高效的储能服务,提高项目

四川:2023年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6:50

日前,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文件指出,加快农村电网现代化建设及薄弱地区电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
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低碳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农村能源消费转型升级。提升农村4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行政村延伸、向户拓展。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进智慧广电、应急广播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青海:“新能源+光热”项目,可不配储、执行燃煤基准价!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7-13 10:47:52

不适宜种植林草植被的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应加强工程固沙等防沙治沙措施,并将相应治理资金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由当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7月10日,青海省发改委、能源局、西北电监局、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林草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光热一体化项目(指光热与光伏

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项目通过验收来源:价值能源 发布时间:2023-07-12 14:20:06

7月10日,记者从青海省科技厅获悉,青海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通过专家验收项目通过对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材料的回收循环再利用研究,探索清洁能源固废规范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

浙江舟山:积极布局光伏先进产能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1 17:03:20

年度省级“尖兵”“领雁”项目。3.支持先进海洋输电工程核心技术攻关。“海底智能电缆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列为2019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目前已成功验收。二、舟山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下步举措(一)稳步推进
2022年底,舟山并网光伏总装机约32万千瓦。今年以来,加快推进岱山双剑涂渔光互补一期等项目,计划全年新增并网光伏20万千瓦。上下游产业链方面,华润异质结太阳能电池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运,6月底前将实现

1.42~1.49元/W,一道预中标三峡524.28MW光伏组件采购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3-07-11 11:41:08

、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具体如下:另外,交货时间:各项目光伏组件计划交货时间如下表,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 买方通知为准。中标公告如下:
1.49元/W。具体情况如下:根据该项目的招标公示,本次招标项目共涉及三峡能源盂县100MW光伏+储能项目及三峡能源昔阳300MW光 伏+储能项目所需的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1

天津市首座“低碳水厂”津滨水厂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来源:天津水务集团 发布时间:2023-07-10 11:15:04

建设,确保项目主体建设如期顺利完工。日前,津滨威立雅公司组织供电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光伏发电设备进行验收,确认津滨水厂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并网条件,同时,反复研讨津滨水厂一期光伏并网启动方案、并网

国家能源局修订《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10 11:04:25

责任,加快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大纲各部分中补充完善了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二)鉴于消防、特种设备等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的监管职责,不再列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范围
。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质量、验收等要求,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的监管。(三)为避免与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内容重复,不再列入工程建设参建责任

国家能源局修订《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09 19:18:54

责任,加快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大纲各部分中补充完善了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二)鉴于消防、特种设备等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的监管职责,不再列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范围
。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质量、验收等要求,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的监管。(三)为避免与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内容重复,不再列入工程建设参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