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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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5 09:01:54

中标企业及经县扶贫办认定的合作企业入股,并量化部分收益给相应的扶持对象。县级补助可通过预算新增和存量调剂安排解决,实行项目补助方式到位,并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光伏板安装完毕拨付60

浙江磐安县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4 23:59:59

,可适度扩大建设规模,允许中标企业及经县扶贫办认定的合作企业入股,并量化部分收益给相应的扶持对象。县级补助可通过预算新增和存量调剂安排解决,实行项目补助方式到位,并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7-03-10 23:59:59

部分收益给相应的扶持对象。县级补助可通过预算新增和存量调剂安排解决,实行项目补助方式到位,并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光伏板安装完毕拨付60%,并网验收合格后拨付40%。4600以下农户

广东佛山禅城区对2017-2018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奖励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15:20:59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2.补助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20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发展
局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2.由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合镇(街道)财政局及区供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对2017-2018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公开征求意见来源: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3-10 11:57:4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 2.补助标准 (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20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
后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复审。 3.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核查。复核通过

二月国家、地方、补贴、扶贫、分布式政策一览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7-02-28 10:26:26

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光热构件项目
、海洋能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10%。 http://news.solarbe.com/201702/15/108759.html 广东佛山禅城区关于对201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

浙江家庭光伏补助不超过0.8元/瓦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2-20 17:16:14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制定的《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中明确规定,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 根据《方案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一周要闻精选(2.13—2.17)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 发布时间:2017-02-17 15:51:13

/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更多详情5.山西开展全省

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2-15 10:19:51

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光热构件项目
、海洋能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10%。(三)申报要求参与竞争的县(市、区)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提交以下材料:1.清洁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清洁能源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3.县(市

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助不超过0.8元 浙江省设专项资金力推清洁能源省建设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2-15 09:00:41

。 6.专项资金申请金额按照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
、空气源热泵、光热构件项目、海洋能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10%。 (三)申报要求 参与竞争的县(市、区)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提交以下材料: 1.清洁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