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 (参考《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2月1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就开展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做出有关事项通知。 文件原文如下:
有关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不得随意暂停项目申报或建设,不得出台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文件限制新能源发展,一旦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相关工作部署,今年7月至10月,我局与芬兰经济就业部共同对首批示范项目进展进行了评估,并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中芬能源合作示范项目工作机制》要求,中芬联合专家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评审和
,配套建设的源、网、储项目不得并网。 每个企业(包括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仅可参与1个市(州)1个试点项目申报。 试点项目布局不得与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等省级重点推动的外送通道项目配套电源
12月20日,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功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给出具体指导。
根据文件,电力多能互补试点由各地结合光伏+综合利用行动
存量燃煤自备电厂电量替代和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大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供暖等新能源电力绿色直供电示范项目建设。每家企业仅可参与1市1个试点项目申报。
具体时间方面,12月中旬~2022年1月15日
12月1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贵州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项目申报要求,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统筹风电
区域和项目单位的项目不纳入2022年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实施中,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建设地址、接入方式等不得发生颠覆性变更。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贵州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
从贵州省能源局获悉,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统筹风电
开发。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落实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项目单位结合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和消纳、建设成本、开发周期等条件,抓紧落实一批前期工作相对成熟、近期可实施的风电光伏
、项目申报方法和流程 ( 一)自然人(户用) 分布式光伏项目 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应通过山东省在线审批监管系统线上 办理备案手续,再由户主( 自然人) 持有效证件(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镇
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开始申报了。 获悉,为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抓好第一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拟组织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根据通知,要求已核准(备案)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原则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并网。 通知强调,坚持集约整装开发,避免碎片化,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万千瓦。同时,鼓励采用设备技术先进、发电效率高的风电机组和
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方案中称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申报规模要不低于1GW,风光火补基地按照煤电新增调峰容量的2.5倍配置新能源项目,风光水(抽水蓄能)基地按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的2倍
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就市场化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给出相关意见。根据文件,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需配建调峰能力,原则上,南网、北网市场化项目配建调峰能力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的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