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第一批项目汇总上报时间为5月15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
、市)发改委(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区、市)扶贫办,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2016年5月15日之前将第一批项目汇总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分批下达实施方案。联系人:新能源司 孔涛
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损 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二)技术来源、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 (三)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项目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证明文件。(三)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项目汇总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6年4月8日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 “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原件上盖章确认; (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4)(企业盖章)。 二、相关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本辖区企业(个人)分布式光伏
意见书;*(6)生产企业开具给申报主体的逆变器及组件税务发票,对主体不明确的发票等材料,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确认;(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4)(企业盖章
)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6)生产企业开具给申报主体的逆变器及组件税务发票,对主体不明确的发票等材料,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确认;(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
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4)(企业盖章)。二、相关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本辖区企业(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企业(个人)申报材料一式
主管部门报送省经信委(2份)、财政厅(1份),电子版材料需同步报送。 各市(省财政直管县)节能、财政主管部门需汇总本区域内项目情况,并填报《太阳能集热系统拟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作为推荐文件附件
、财政主管部门需汇总本区域内项目情况,并填报《太阳能集热系统拟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作为推荐文件附件报送省经信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申报材料。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