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管理、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实施项目审核,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
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实
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
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
指标,并及时公布电站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剩余规模指标情况。(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djfj.renewable.org.cn
项目建设进度,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质量,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湖北省能源局2016年5月9日附件:2014年备案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表2015年备案光伏电站(50万千瓦规模指标)信息统计表2015年
专家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是否列入规模指标,并及时公布电站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剩余规模指标情况。 (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
公布电站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剩余规模指标情况。(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djfj.renewable.org.cn/)中进行填报,由省
剩余规模指标情况。(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djfj.renewable.org.cn/)中进行填报,由省能源局审查后报国
审核工作。到2016年5月15日,审核工作初步完成。审核过程中,发现各省和电网企业上报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详见附表)未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必要审核信息和证明材料,造成无法对
项目是否具备纳入补贴目录资格进行核实。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规定,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和电网企业应及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申报
,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是否列入规模指标,并及时公布电站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剩余规模指标情况。 (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
审核工作。到2016年5月15日,审核工作初步完成。
审核过程中,发现各省和电网企业上报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详见附表)未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必要审核信息和证明材料,造成
无法对项目是否具备纳入补贴目录资格进行核实。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规定,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和电网企业应及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