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
匹配、快速兑现。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地方和部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
实际需要,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引导、扶持、补贴力度。二、支持条件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对象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的,应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本区
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1800元/千瓦的补贴,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于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
发电成本。持续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进一步通过电力市场疏导发电成本。组织电力现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结合燃料价格浮动情况,通过变动成本补偿、调整市场机制、综合补贴等措施,合理疏导成本。(三)提升清洁能源
储备设施建设,推进有关油库扩容建工作;加强市外成品油供应能力,畅通全市从广西钦州炼油厂、中石油肇庆中寰油库、中海油阳江港海洋石油油气库等市外油品获取渠道。——加大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力量对
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改革,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落实好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补贴和临时救助
城市建设开发资金平衡,多措并举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逐步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健全金融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依法规范资本健康运行,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确保房地产
种粮积极性。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稳定和强化种粮农民补贴,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试点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最大限度向种粮主体倾斜,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
省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重点支持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农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实施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适宜特色农作物生产的农机具,率先
域开展常态化、精细化专项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集中查处占道经营、非法小广告、私装地锁、施工围挡破损、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加强沿街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确保新生违法建设动态清零。加强路侧乱停车治理,优化共享单车停放
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条件的老旧居民楼房(含央产、军产房屋)完成天然气接通。加快推进非居民液化石油气替代,推广普及户用安全防护装置,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入户安全巡检。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存储
交易,主要包括:未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风电、光伏等电量,自愿承诺退出国家政策性补贴的电量可视同为未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已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外的风电、光伏等电量。其中,在未达
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冬春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集中支持适宜区域、重点品种、经营服务
、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
亩,造林绿化10万亩,巩固退田还河成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入海河流和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全力
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2%以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10%,重点困难群体全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鼓励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引导主销区与主产区合作
建设生产基地。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稳定发展优质粳稻,巩固提升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