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通知》明确
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保障性并网规模按照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确定。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1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22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消纳
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
)K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系数K=全社会用电量/所有终端用户售电量。 在消纳责任权重履行方面,可通过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浙江省绿电积分以及省间超额消纳量交易履行
增加了枯水期电力供应的紧张程度。在此背景下,提高区域水利调度水平、控制电量外送规模、增加当地非水能源开发(包括非水可再生能源、碳基能源等)和增加省外来电规模(包括区域内省间互供、区域外来电)等都成为解决
,源网荷储项目中真正绑定了负荷的项目并没有多少,大部分项目只是先签署框架协议进行项目申报,何时能落地实施尚无结论。
另外,光伏們还获悉,多个省份2021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权重目标已经完成,甚至个别
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
的责任,即电网企业为主,电源企业为辅。
未来的风电、光伏市场分保障性规模、市场化规模两类,其中:
保障性规模:规模主体,由电网企业承担消纳任务
为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采用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电网企业与电源企业在新能源消纳中
分为两类,一是各省份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电网企业作为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需要在每年新增的并网消纳规模中承担主要责任,因此这类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
核发绿证范围,今年5月以来,不少风光平价示范项目的绿证在认购平台上线,但仍限于风光电站,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项目均未纳入核发绿证范围。建议尽快扩大绿证适用和
核发的技术类型,先期将所有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纳入,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和体现公平性。
3
建议从核发、交易、认证三方面建立和完善绿证机制
一是实施全国统一的绿证核发制度。强化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
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和丰枯电价机制。要求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建立健全丰枯
。分时电价机制又可进一步分为峰谷电价机制、季节性电价机制等。峰谷电价机制是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季节性电价机制是将峰平谷时段划分进一步按夏季、非夏季等作差别化安排,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