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MW、1019.4MW。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2021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有力推动下, 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蓬勃发展,十三五末风光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为十二五末的3.1倍,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从2015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11.5%,为
。 浙江: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
电网项目。科学合理配建充电桩,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青海省重启玛尔挡水电站建设,改扩建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启动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继续扩大海南、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规模,推进青豫直流
提出要实现疆电外送电量1800亿千瓦时,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240万千瓦,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02
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当下的热点话题,2021年各地
建议的函》,对各省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出明确要求,确保2030年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9%以上。从附件3《2022-2030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建议》看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开发论证,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项目,并推动开工建设,确保后续年度并网规模。新增规模由省级主管部门决定,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非水权重指标,会
十四五末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合理确定本地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
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
2月10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集成优化和一体化协同发展,创建若干个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投资超百亿的 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
管理,着力建设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推进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发展一批分散式(分布式)风光项目。加快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
(五)以气源和管网为重点抓天然气产供储销协调发展。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
防控和冬季用能高峰期间,没有出现拉闸限电、错峰用电和天然气供应压非保民现象。
(二)能源行业有力支撑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疫情期间能源行业率先复工复产,出台支持工业企业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有力支撑全省
2月10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对《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 文件指出: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