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
第二十五条 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统筹推进氢能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
第二十六条 本市持续优化用电结构,合理减少煤电机组发电
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八章82条,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
在绿色转型篇章,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
,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工业企业用煤,实行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八章82条,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
在绿色转型篇章,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
,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工业企业用煤,实行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这一政策可以激励地方更积极的开发并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进程。
(二)加强非化石能源消费统计,更好呈现
能源结构调整效果
长期以来,核电、光伏、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较小,统计基础比较薄弱。《方案》提出,国家统计局要会同国家能源局做好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专项行动,建设若干个省级整区县(市)分布式光伏试点区县(市)。
会上介绍,根据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的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围绕以下几项工作展开: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加快海上风电
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改造应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期完成部门会签并印发。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将煤电定位调整为保障性托底电源,严格控制新上煤电项目,推进大型
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中国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
宣示,提出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考虑到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高比例、大规模发展,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
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就能耗双控给出更为完善的指标设置以及分解落实机制,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
在此情形下,部分省市为避免再被
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随后,在一系列政府级的会议议题中,碳中和、碳达峰已经成为了标配
253.4GW,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63%。根据CPIA的预测,为达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5%的目标,预计十四五期间光伏年均新增装机或将在70-90GW,CAGR或超20%。
此外,在海外市场中
取代传统化石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为16%,预计2030年、2060年将分别提升到25%和80%。
二是能源利用方式将深刻变化。
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
各种新型用能设备大量出现,电气化水平显著提高,电能利用大范围延伸,很多用户侧主体兼具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双重属性。2020年中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约为27%,预计2030年、2060年将分别
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立足能源消费大省实际,统筹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
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3.效率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
4.生态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