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加快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六)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建设
,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热力和燃气的替代要求。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近零碳建筑,推动建筑柔性用电技术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
、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示范、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零碳村庄试点。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升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固废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三期、150
绿色低碳技术突破、产业发展和特色园区建设。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管理,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的“低碳门槛”机制,避免财政资金投向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支撑性
,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不低于90%和80%。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进零排放货运。鼓励支持全市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不断提升全市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占比。推动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通过一致性收费政策,引导车辆向外环高速公路分流。将空港新城“生态
车辆,以下同)。每年新增或更新的物流配送和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不低于90%和80%。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适度
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鼓励支持全市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不断提升全市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占比。推动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通过一致性
发展(三)源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十项准入要求”,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钢结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产品。大力实施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汽车整车、工程机械、车辆零
能和排放单位应用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鼓励采用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技术,参与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参与“光储直柔”建筑和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等。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近零能耗
落后产能(设备)淘汰制度,主动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不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
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设备,鼓励更新使用绿色先进设备,推进行业绿色低碳、数字智慧转型升级。——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充分用好各类政策,聚焦大气污染防治
《空陆联运厢式运输半挂车》《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指南》等标准工作进度,尽快发布实施。(省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交通运输数字转型行动20.智慧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智慧
、起重设备、拦污栅等金属结构;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变压器等。设备更新改造应与电站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同步实施,同步开展流域区域水资源优化调度平台、集控运维平台建设、智慧水电相关技术研究
,推广运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速新能源技术迭代。围绕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大型海陆风电机组及核心零部件(叶片、传动链、控制系统和
机电设备,提高机组效率;更换电气二次设备及辅机,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要求;更换存在腐蚀、变形、漏水等缺陷的闸门、压力钢管、起重设备、拦污栅等金属结构;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变压器等
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速新能源技术迭代。围绕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大型海陆风电机组及核心零部件(叶片、传动链、控制系统和大容量变流器等技术)、低成本新能源制氢、先进输变电技术装备等
机电设备,提高机组效率;更换电气二次设备及辅机,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要求;更换存在腐蚀、变形、漏水等缺陷的闸门、压力钢管、起重设备、拦污栅等金属结构;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变压器等
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速新能源技术迭代。围绕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大型海陆风电机组及核心零部件(叶片、传动链、控制系统和大容量变流器等技术)、低成本新能源制氢、先进输变电技术装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