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四、强化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执行重点高耗能行业禁止、限制和淘汰标准
。发展分布式储能系统,推进局域微网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与电力市场化运营相配套的储能价格机制,通过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分布式电源的应用领域。推进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设屋顶分布式
总量控制。严格限制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十三五”期间煤电装机规模“零增加”。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东辽县悦安煤矿(9万吨/年)、东辽县良鑫煤矿(9万吨/年)、辽源矿业(集团
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配合城市供热发展,推动实施发电设施汽轮机低压缸零功率改造项目,预计改造后增加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推动油品质量升级。保障清洁油品供应,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
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
油气消费。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提升天然气储备输配能力,引导玻璃、建筑陶瓷、机电、医药、轻纺以及食品加工等企业提高天然气利用
,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
市”建设。依照省建筑节能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积极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
“双控”制度。推动电力、石油加工、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纺织印染、化纤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效,加快高耗能落后企业、产能、设备的淘汰和退出。深入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支持方式,聚焦高耗能行业分类组织实施产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为先进产能腾挪发展空间。支持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纳入重点“小巨人”企业范围的,按规定予以积极支持。支持开展中小企业
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探索打造“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银行参与碳减排融资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森林碳汇
11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
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800万千瓦以上。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目录,完善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
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