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虚拟电厂。到2025年,力争全省达到最大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响应能力。(十七)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积极开展综合能源大受端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试点。充分发挥区域大型调峰气电、煤电、流域梯级电站、储能的
示范。推动开展多领域、多层级、多方位的低碳试点示范,为深入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鼓励重点区域、工业园区、街乡社区从规划设计和项目示范入手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
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提高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开展产能建筑试点。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在城市更新中持续
绿色电力消费 比例。鼓励引导企业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清洁低碳能源替 代,创新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省商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 号) 精神,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破除我省能源
负碳技术应用场景及载体,探索园区碳汇发展新模式。开展近零碳园区试点,打造一批近零碳试点建设优秀案例。(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
金寨零碳电力系统示范和金寨县能源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建设,支持金寨县争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县。在石油天然气领域,以油气管网建设运营机制改革为契机,出台配套措施,规范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多元化投资
广大农村实施。推动金寨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达到国家试点要求,探索其他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残次林地等未利用土地和湖泊水库周边可利用水域建设农光互补
自有场所的屋顶资源、场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按计划推进信都区、隆尧县、巨鹿县3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健全企事业单位
)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开展绿色工厂创建行动,按照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要求,推进空间布局合理化
、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预处理和末端处置设施。(六)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建材、医药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开展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推广“5G+”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等新业态。推动发展再制造产业,积极开展再制造
、碳中和”发展战略,推动低碳城市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对海南省乃至全国“双碳”建筑技术应用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公司将以此次示范项目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争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低碳建筑、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试点。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区级行政区、功能区、商务区、工业园区,以及企业、社区等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支持津南区创建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