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技术。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23.
有关部门)(三)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32. 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
光伏产业为主导的新能源创新发展的展示平台和三亚国际零碳排放产城整合示范区,打造三亚光谷。项目建设将涉及光伏产业打造、产业展示、水系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沿河道的绿色廊道、零碳智慧社区等内容,项目规划包括
。同时,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了国家首批13个ink"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吴兴加大项目建设,致力于打造南太湖光伏产业基地。(二)存在问题1. 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十二五期间,重点耗能企业已通过
方式变革。1. 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深入实施节能降耗,落实用能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金属压延加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改造
为代表的蓄电池产业;以吴兴贝盛为代表的太阳能光伏应用产业各具特色。同时,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了国家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吴兴加大项目建设,致力于打造南太湖光伏产业基地。
(二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深入实施节能降耗,落实用能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金属压延加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
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范围,推进区域能源供应、慢行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应用,试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的方案研究。启动第二批市级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十九)深化
。扩大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范围,推进区域能源供应、慢行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应用,试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的方案研究。启动第二批市级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低碳社区试点。 (十九
效益等,对重点行业企业排序,建立初始用能权核定制度。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动电代油、气代油、生物燃料替代,提高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治理阶段性达标。(三)近零碳
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四)电力需求侧管理行动。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供给侧
点行业企业排序,建立初始用能权核定制度。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动电代油、气代油、生物燃料替代,提高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治理阶段性达标。(三)近零碳排放示范行动
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四)电力需求侧管理行动。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
核定制度。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动电代油、气代油、生物燃料替代,提高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治理阶段性达标。(三)近零碳排放示范行动。重点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
行业的碳排放。继续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新能源汽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深入开展低碳省(区、市)、市、城镇、产业园区、社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
阶段性达标。(三)近零碳排放示范行动。重点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的碳排放。继续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新能源汽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深入开展低碳省(区、市)、市
、城镇、产业园区、社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四)电力需求侧管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