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一星级
标准;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推行更高的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新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站楼、客运站等适宜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扩大农业农村太阳能使用范围,支持农村和城镇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推动太阳能在供暖、制冷
周边开发建设“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开发中小水电,加大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以整线推进普洱市风光水储一体化为抓手,在思茅区、景谷县、澜沧县规划布局集中式、分布式光伏
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建议。太阳能发电行业方面2022年,河北省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平稳增长,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呈现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位居全国第二
,生物天然气工程总池容23.05万m3,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基地100余处。地热能行业方面2022年底,河北省地热供暖面积达3864万m2,约占全省供暖面积的2.78%。河北省地热资源探明储量持续增加
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企业向专业功能区集中,完善园区产业循环链条,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实施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集成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
)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
、清洁供暖等低碳零碳生态发展模式,加快布局绿电转化、绿能零碳交通等战略新兴产业,将光伏与县域、乡村优势产业结合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走深走实。预计到2025年,国家电投
推进光、风、核、水、储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和集中式项目开发。加快绿电转化新模式开发,积极开展光伏制氢用以合成绿氨、甲醇、炼化、绿色油气等一系列绿电转化示范项目,促进大型光伏发电就地消纳,有效缓解
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大幅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逐年提升,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全电气化比例逐年提升,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
空间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市政桥梁等应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建设项目按照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的原则,大力推广以轻钢结构为主体的农村装配式建筑,风景名胜旅游区要发展
达到820万千瓦。加快推动储能参与电网调峰,积极推广风光+储能、风光+储能+充电桩、风光+储能+制氢等技术融合场景应用。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到2025年,全市抽水蓄能
考选、集中下派等方式,重点面向本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乡村好青年、回乡大学生、机关干部等优秀党员特别是归雁、鸿雁、雁阵中发现、推荐和选配头雁。以兵支书、女支书、青支书、大学生支书等为重点,分类别制定
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原文如下: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29 号各县(市、区
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平原县、齐河县、临邑县、禹城市、宁津县等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到
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新建超低能耗建筑原则上采用分散供暖,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逐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推广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
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广“光储直柔”建筑。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暖覆盖范围,加快工业
新能源基地。全力争取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配套输电通道、调峰煤电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加快推进亿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在荒漠地区和边境沿线布局集中式风电项目,在沙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