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对目前不满足分时计量条件的用户,电网企业应在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并于改造完成的次月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详情如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对目前不满足分时计量条件的用户,电网企业应在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并于改造完成的次月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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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3.2%;发电量374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总量15.3%。 下一步,陕西省发改委将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指导未开工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准备,确保明年一季度开工建设。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表
11月12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
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11月12日,湖北能源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根据陕西省发改委2021年9月23日印发的《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陕西省与湖北省关于外送通道达成的意见,21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从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
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17部门近日联合发布《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鼓励各地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
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题为《铺筑绿色发展道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有序开工》的文章,文章指出,10月中下旬,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4省区集中
电站,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有序发展新型储能,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电力消纳。
根据公开消息,整理出51.68GW的项目名单。包括:
青海省10.9GW、甘肃省12.85GW、陕西省12.53GW、内蒙古自治区7.4GW、山东2GW、广西2.6GW、吉林1.4GW。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公安部、工信部等近2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鼓励各地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
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环大气〔2021〕104号
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
新能源项目
9月23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提出:一期项目总规模600万千瓦。其中,210万千瓦配置给湖北能源集团开发建设,其余390万千瓦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
。
9月30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结果的公示》,确定了32个项目共计390万千瓦纳入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17个共205万千瓦,光伏15个共185万千
承包方。项目将于2023年全容量建成投产。
基地开发企业:国家能源集团。
七、陕西:12.53GW项目
1、陕武直流一期600万千瓦外送新能源项目
9月23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
《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提出:一期项目总规模600万千瓦。其中,210万千瓦配置给湖北能源集团开发建设,其余390万千瓦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
9月30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