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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5元/kWh!贵州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印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7 10:19:22

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助推电力系统削峰填谷,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社会用电秩序平稳有序。经研究,现将《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

浙江衢州柯城区:新供地的项目 原则上同步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来源:衢州市柯城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22:22:53

资规分局、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建设期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估,并填写《工业项目建设期评价表》(附件1)报区经信局。如企业未提出建设期验收的,竣工后30天内,由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汇总提交验收申请至区经信局
,由属地平台根据《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约定,牵头组织经信、发改、科技、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达产期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估,并填写《工业项目达产期评价表》(附件2)报经信局。如企业未提出达产验收的,待

贵州: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 力争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1.6%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7-25 22:14:55

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董事长立案调查落地!跨界光伏企业再添一员大将来源:维科网光伏 发布时间:2023-07-25 14:37:42

7月21日,棒杰股份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实施战略转型,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光伏业务持续稳定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国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再添一员大将附件显示,辛国军曾任徐州中宇

河南郑州:给予屋顶光伏0.1元/千瓦时补助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4 01:09:49

优化备案和并网流程,完善全流程工程质量规范和安全规章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8万千瓦(见附件1),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00万千
补资金,由市与区按照1∶1的比例承担。3.每年1月31日前,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见附件2),并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等材料。市内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工商业光伏补贴30元/千瓦来源:新会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3 08:33:42

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14日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
为光伏项目的建筑物权属单位或个人,按装机容量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千瓦,具体操作以附件《新会区新建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准。本文件自公布之日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

郑州:优先使用光伏建材替代传统建材,明确补贴标准和支持范围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2 09:26:53

光伏项目所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可控的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创新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鼓励市属投资主体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运营、维护。附件:1.各区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任务分解表2.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申请表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工商业光伏补贴30元/千瓦来源:新会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2 09:16:58

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 积极推进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现将《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的若干
,补贴标准为30元/千瓦,具体操作以附件《新会区新建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准。本文件自公布之日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新会区新建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新会区新建光伏项目

重磅!国家能源局就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17:14:56

附件:1.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2.《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3年7月18日_ueditor_page_break_tag__ueditor_page_break_tag_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内蒙古发布3.5GW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08:43:20

,抓紧组织本地区已纳入清单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建设,并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核准(备案)、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等,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此通知。附件: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 2023年7月1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