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它电力用户(见附件),可自行选择分时电价政策。
(二)优化分时时段。根据吉林电网电力供需状况和负荷特性,优化调整高峰、平时、低谷时段,高峰时段中增设尖峰时段。
高峰时段9:00-11:30、15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吉林省不适宜错峰用电的电力用户范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
它电力用户(见附件),可自行选择分时电价政策。
(二)优化分时时段。根据吉林电网电力供需状况和负荷特性,优化调整高峰、平时、低谷时段,高峰时段中增设尖峰时段。
高峰时段9:00-11:30、15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吉林省不适宜错峰用电的电力用户范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不适宜
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中油物采或昆仑银行办理U-key。详见公告中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
办法》对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有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设定前置条件。检查中发现问题请于12月3日前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方式:010-81929528
附件: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问题
(节选,共1页)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督查发现的需督促指导整改的主要问题
(共12项牵头办理事项)
一、北京市密云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自行设置前置条件
分时时段。
省内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力用户(见附件),可自行选择分时电价政策。
(二)优化分时时段。根据吉林电网电力供需状况和负荷特性,优化调整高峰、平时、低谷时段,高峰时段中增设尖峰时段
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吉林省不适宜错峰用电的电力用户范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条 相关金融机构按信贷政策要求,对直通车清单项目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筛选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 相关金融机构自主审贷、自主放贷,对筛选认定项目依规开展评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德军;电话:0571-87056203;邮箱:ningdj.fgw@zj.gov.cn。 附件: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改稿) 浙江省
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21-63372330。 附件: 华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
、省有关政策,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现将优选项目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落实国家
前提下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并网。
二、加强接网协调工作。针对附件3中的二类项目(项目本体符合优选条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共用接网通道或消纳受限等问题),项目业主单位在开工前要审慎决策,自行
配置新能源规模,对于可配置规模小于基地规模(1GW)的按照容量的10%、2小时以上配置储能。 8.河南 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