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阳光电源11月5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在韩国釜山与三星SDI株式会社签订了《合资合同》,设立两个合资公司:三星阳光(合肥)储能电池有限公司(简称三星阳光)与阳光三星
(合肥)储能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三星)。三星阳光主营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业务:三星阳光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分销;在中国境外仅通过SDI和其关联方,根据SDI
阳光三星(合肥)储能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三星)。三星阳光主营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业务:三星阳光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分销;在中国境外仅通过SDI 和其关联方
35%。阳光三星主营电力设施用变流系统和一体化系统业务:阳光三星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力设施用变流系统和一体化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分销;在中国境外仅通过阳光和其关联方,根据阳光和合资公司之间的独家经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