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办后,按季度汇总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分领域召开光伏+项目建设推进现场会,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2018-2021年,各县(市、区)及牵头责任单位全面推进
应用。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发改、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和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好全市光伏+工作。分类实施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在各领域实施示范试点
控股的分支机构在市外开展的工程业务收入,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3分。
2、近三年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3分;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加2分。
3、当年建成的家庭屋顶光伏
电站使用微型逆变器、光伏瓦的,每个电站加0.2分,封顶2分。
4、接到用户问题投诉未及时处理,查实1起减2分。
5、在当年电站质量检查中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查实1起扣2分。
二、评价程序
,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并积极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报送市光伏办后,按季度汇总“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分领域召开“光伏+”项目建设推进现场会,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
,助推“光伏+”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发改、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和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好全市“光伏+”工作。——分类
+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
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发改、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和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好全市光伏+工作。
分类实施和全面推进
排出一批领域内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分领域光伏+工作方案,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并积极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报送市光伏办后,按季度汇总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分领域召开
原则上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来自前述市外全资和控股企业或市外承包工程(销售市场)。(二)认定标准。光伏总部企业的认定,适用《嘉兴市鼓励总部型
的培育和引进,对光伏总部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政策,帮助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问题。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该项权数,最低为零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总得分。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分项得分+加减分项得分(四)加减分项。1、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总部型企业,其全资和控股的分支机构在市外开展的工程业务收入,在本市汇总缴纳
、接到用户问题投诉未及时处理,查实1起减2分。5、在当年电站质量检查中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查实1起扣2分。二、评价程序(一)企业申报。每年由市光伏办发布开展综合评价通知,组织注册在我市范围内的
。方案报送市光伏办后,按季度汇总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分领域召开光伏+项目建设推进现场会,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2018-2021年,各县(市、区)及牵头责任
各领域的融合应用。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发改、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和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好全市光伏+工作。分类实施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在各领
公司各相关部门给予处理解决,实行首问负责制; 5)对已经办理手续的客户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 6)负责各自的销售统计及客户分析立档工作,配合策划部作好市场统计汇总及信息反馈工作
热情、积极、规范的作好现场客户接待工作,通过良好的职业风范和周到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展示公司企业形象,树立企业良好的口碑; 3)销售成交,催收费用,完成销售收入指标; 4)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及时协调
管护人员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视故障的等级立即启动管控维修措施,并同时上报村委会。
第九条 因管护人员违规操作或未按要求进行巡查,造成电站设备、线路损坏、收益损失和安全事故的,由管护人员承担责任
处理程序:实行企业与村、乡(镇)联合响应制度。维护企业和日常管护人员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重大问题要立即逐级上报。设备更换的质量要求:在运维期内,企业负责故障排除后
旦发现问题,视故障的等级立即启动管控维修措施,并同时上报村委会。 第九条 因管护人员违规操作或未按要求进行巡查,造成电站设备、线路损坏、收益损失和安全事故的,由管护人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电站维护及故障
)联合响应制度。维护企业和日常管护人员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重大问题要立即逐级上报。设备更换的质量要求:在运维期内,企业负责故障排除后的设备更换,更换设备应不低于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