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制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
。全面实施节能诊断,促进企业改进用能行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重点领域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
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重点推动分布式光伏在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关于氢能方面,文件显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推动制氢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促进绿氢产业规模化发展。建立
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发展促进工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统计、市场监管、气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能源发展相关
度(十七)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通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使用,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法定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8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系统结构日益复杂
极为重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
设施全覆盖,使用率达到100%。加强航空燃油储运销过程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5.强化重点企业清洁运输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新能源及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左右。6.推进交通排放智慧监管逐步完善
开发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对风能、太阳能、氢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安排。自治区统筹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
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自治区采取措施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推进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用能高比例绿电替代,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分别明确不予处罚具体情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行政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
。组织企业申报“双尖双领”科技攻关专项,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技术需求,重点关注双碳项目,指导企业做好技术需求上报工作。二、精密部署,强化企业能耗管理(一)精确做好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2023年
、提高用能水平为主要目标,全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提升监管治理水平,构建清洁、高效、多元、数字化现代能源体系,为全市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
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总体布局、重点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造方式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内容,并确定节能减排的目标和路径。第九条【绿色建筑等级】 绿色建筑按照
近日,《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发展布局、重点方向、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阶段目标细化了到2025、2027年
打造生态完善、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储能产业新高地。(二)发展思路。积极对接省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空间承载能力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重点构建“1+3+1”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新型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