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在重点领域对技术熟化、中试验证、批量生产等工程化阶段瓶颈持续创新攻关的,单个项目按照攻关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
安全生产防线,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提升应急能力,做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持续强化
自治区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把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
扩大有效益的投资1.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
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充分发挥自治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作用,压实项目监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压茬推进国债项目。加快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投资,迅速启动
,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实施监管。支持各地依法合规使用“债贷组合”融资方式,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三)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
。下大力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配强产煤市县干部队伍和专业监管力量,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降”。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因灾死亡
、超高层建筑等因应用条件受限而不能满足光伏安装面积要求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专项技术论证后,可根据应用条件适当降低建设要求。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商业建筑、学校
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专项技术论证后,可根据应用条件适当降低建设要求。四、建设要求(一)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单体屋顶面积达500
万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新增国债超2000亿元。重点项目用地实现应保尽保。多途径激活消费。聚焦汽车、家居、餐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1000余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拉动市场
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优先重点推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四、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2024年,全省供应
50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六、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积极争取我省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