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着力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支持山西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去产能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债务重组
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建设,创新市场化生态修复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支持力度,研究逐步将山西省矛盾突出、财政困难的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资源
竞争性配置项目制度,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启动光伏发电市场环境专项监管,规范光伏发电市场环境,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六是健全光伏行业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光伏扶贫,光伏领跑的计划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通过技术进步提升光伏设备的转换效率,有效降低项目单位成本,进而降低发电成本和电价,到2020年实现光伏发电用电测平价上网并尽早实现发电侧评价上网
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启动光伏发电市场环境专项监管,规范光伏发电市场环境,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六是健全光伏行业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光伏扶贫,光伏领跑的计划,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管理办法
关键技术亟待突破。针对上述问题,近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绿色电力证书及资源认购交易制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市场化交易,全力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气风气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各地能源及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研究
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
,对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做出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储能战略定位,提出了未来10年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目标,同时部署了促进储能发展的五大重点任务,即:推进
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这五大重点任务可谓多措
税收优惠政策,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各地能源及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研究
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
,对符合条件的储能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
,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
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项目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项目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
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
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
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