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长熊敏峰介绍,下一步将着力优化光伏发电的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光伏发展专项监管工作,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出台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投资经营负担政策文件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优化行业
福建省发改委组成现场检查组,结合监管内容,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漳州等5个地市组织召开5场专项监管座谈会,实地抽检16个光伏发电项目。 监管报告全面梳理了2015-2017
省重点建设计划和年度目标考虑,省市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规划选址难、审批手续慢等关键制约。对建设单体5000水立方以上储气调峰设施,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对年内建成投运的,省给予以奖
问题,巩固既有成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又要着眼总体发展目标,把握节奏持续发力,创新方式提升水平,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打好坚实基础。
(一)要优化存量,调控增量。
对已实施的清洁取暖工程,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整治
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能源监管办共同牵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等专门工作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下一步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7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将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售电公司进入市场、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组建等专项改革,积极扩大市场电量规模和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于8月底前将降价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报我委(价格司),我委将于9月组织专项工作小组赴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促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
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落实情况报我委(价格司),我委将于9月组织专项工作小组赴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促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
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部署了5项降价措施。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筒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
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陕、宁、青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了光伏发电专项监管
)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东北地区要针对秋冬季秸秆集中焚烧和采暖
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通知》涉及的治理范围
,为能源结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综合运用环保、能耗、价格等行政执法组合拳,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利用各级环境治理、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不符合能源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