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规模指标安排给相关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建设较快、2015年底前能够实现并网发电的项目。项目调整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委(附件1),调整后总容量不得超过原下达容量。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
现场核查情况,将新增建设规模一并分解下达(附件2)。各市要依据储备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分解下达的新增建设规模内,抓紧筛选确定新增项目清单(附件3)。单个项目纳入增补建设规模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10兆瓦
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二、各地区应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工作,合理确定建设布局。鼓励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应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相匹配,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四、各省级能源
万元)采取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集,其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配套5万元,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不足
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县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各地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附件:1.贫困村实施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申请表2、县(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申请表3、县(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登记表
万元)采取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集,其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配套5万元,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不足
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附件:1.贫困村实施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申请表2、县(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申请表3、县(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登记表
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五、年度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及调增规模完成情况将纳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工作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该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的重要依据。附件:1.2015年各市光伏电站调整规模安排表
调出的20MW、以及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5〕356号文调增我省的200MW,合计220MW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具体规模安排见附件1、2。二、请有关市根据下达的调增
调增我省的200MW,合计220MW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具体规模安排见附件1、2。二、请有关市根据下达的调增规模,依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优选并
研究,有序推动光伏发电健康发展。四、各有关市要在调增规模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备案工作。11月10日前,按照附件3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2月31日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具备并网条件
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具体规模安排见附件1、2。
二、请有关市根据下达的调增规模,依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优选并备案。备案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调增规模。原则上,优先
、各有关市要在调增规模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备案工作。11月10日前,按照附件3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2月31日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具备并网条件。2016年1月31日前,项目要全部并网发电
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5〕356号文调增我省的200MW,合计220MW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具体规模安排见附件1、2。 二、请有关市根据下达的调增规模,依据《江苏省企业
湖荡建设光伏电站提出了意见,各有关市要认真研究,有序推动光伏发电健康发展。 四、各有关市要在调增规模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备案工作。11月10日前,按照附件3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2月31
220MW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具体规模安排见附件1、2。 二、请有关市根据下达的调增规模,依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优选并备案。备案规模不得超过下达
光伏发电健康发展。 四、各有关市要在调增规模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备案工作。11月10日前,按照附件3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2月31日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具备并网条件。2016年1月
。
符合以上情况的项目共有7个、调减补贴计划11.8万千瓦(附件1)。对全部调减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将视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安排补贴计划;对仍保留了部分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如年内仍没有明显进展,将全额取消
47.3万千瓦(附件2)。
剩余的并网补贴计划指标,另行安排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建成时序依次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发改部门要加大项目督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