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节水模式,实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加快推动漳泽、翟店两个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到2025年,园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脱硫脱硝、固废/危废处理等领域联合开发一批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绿色系统集成项目、山西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开展以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为重点的绿色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地方财政给予配套
配电系统设施,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得超过35千伏(含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原则上不应对其接入供电区的110千伏及以上现有电网设备容量提出增容需求。《方案》提出,市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会同市级农业
。《方案》显示,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电网企业负责制定项目接入保障方案,对驭风行动项目,优先安排接网工程投资计划,积极开展农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与
输送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氢气储运格局。加氢环节,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探索与油、气、电多站合一,并配套高标准休闲驿站的建设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用氢环节
、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提倡绿色智能的出行方式。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
,并规划建设一批新的示范带。加快2023年规划建设的8条示范带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年底前建成。推动各条示范带整合利用优势资源,健全示范带产业链,完善市场化运营配套设施,示范带内培育若干家农业
村庄闲置农房资源,进行业态配套和改造提升,打造民宿、农家乐等业态配套设施,丰富展示馆、体验馆等主题场所,支持旅游服务标准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导览标识系统、建设停车场
开放容量管理试点开发区新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参照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管理要求和建设标准配置或租赁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可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配套储能应与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在同一220千伏供电区域内,同步
能替代。即开发区内企业利用自有屋顶、闲散空地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提高终端用能绿色电力比例的项目。2.推行绿色交通。即开发区或区内企业通过分布式新能源建设,为区内使用新能源的交通设施提供电力服务的项目
生活的安全距离,鼓励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优化机组布置,有效降低机组对村庄的噪声、光影闪变影响,做好退役设施固废处置。(四)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
观光、清洁取暖等模式。支持风电与光伏等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
:区建设局)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3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至
6月25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发布关于印发莲都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完成
设施改造3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7.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有序开展
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确定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布局、规模、进度,与充电、储能等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
光伏项目的布局、规模、进度,与充电、储能等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审核完善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未列入规划
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
光伏发电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的道路除外)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严格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节约集约用地。第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可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