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进行了复函。
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
问题发现和纠偏机制,每半年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交易规则》修订意见或补充条款,完善相应技术支持系统。
具体文件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国家电网
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另外,《规范条件(2021)》表示,出台该文件,旨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
一轮又一轮规模数十GWh乃至上百GWh的扩产潮,多家企业到2025年各自的规划产能已超过300GWh。
《规范条件(2021)》提出,出台该文件意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或出自于
11月15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开展整县(市、区)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有关储能配置。整县光伏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1)786 号)文件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进一批整县(市、区)光伏开发试点
)》,文件提出,从2021年起,新增集中式风电项目,陕北地区按照10%装机容量配套储能设施;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关中地区和延安市按照10%、榆林市按照20%装机容量配套储能设施。储能设备租赁费或购买
保护更加精准聚焦到生态系统核心区域。文件显示,内蒙古将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
草原区包括:
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区是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属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基本
草原区是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措施。将该区域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东部区域严禁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平面增扩面积。新上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电源送出
保护更加精准聚焦到生态系统核心区域。文件显示,内蒙古将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
草原区包括:
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区是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属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基本
草原区是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措施。将该区域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东部区域严禁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平面增扩面积。新上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电源送出
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2021〕10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政策文件,为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充分发挥
11月11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明确:
提高传统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抢抓新一轮能源革命机遇,以风能、太阳能、氢能、核能
、煤层气为重点,围绕新能源的生产、相关设备和零部件制造、形成以新能源为支撑的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新能源产储供运销体系、新能源相关配套服务,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培育和引进一大批新兴企业和研发机构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试点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以
生态环保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涉及生态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4、储能配置。所有开发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1〕786号)文件要求,自主选择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试点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以
生态环保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涉及生态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4、储能配置。所有开发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1〕786号)文件要求,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