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广应用,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的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联合承担各类绿色低碳科技研发项目,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实施科技创新企业研发投入、转化成果、新产品产值“三跃升”计划和科技企业上市工程。鼓励
资产和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公务出国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路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通过民间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牵线搭桥,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依托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开发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海洋工程等用钢
发展方向,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玻璃纤维、建筑陶瓷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非金属矿物及制品、新型绿色建材等新兴成长产业。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
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
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十二)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41.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落实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支持企业通过上市等
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
行动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国鸿等企业科创板上市。推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能源企业及美锦能源等优质资源集聚云浮,促进广东国鸿、广东重塑、稳力科技等与广汽、上汽、北汽福田等重点企业合作。二是发挥集聚效应打造氢能全产业链
,以陶瓷、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严格节能监督执法。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
1.支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安排150万元资金对经认定的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机构开展挂牌上市服务、直接融资服务、间接融资服务和其他服务等给予一定补助。
2.引导
职能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补助标准。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条款所涉补助、奖励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年初各部门切块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
(四)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
、可得性、满意度,安排150万元资金对经认定的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机构开展挂牌上市服务、直接融资服务、间接融资服务和其他服务等给予一定补助。2.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奖励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年初各部门切块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四)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处罚,以及发生
违规行为。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十六)提高财政支持精准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绿色消费领域,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消费相关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绿色消费领域
,全部按照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设计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改造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淘汰时限不超过3年。加强“两高”项目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批复用能、超标排放的“两高
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配合国家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