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度,该公司仍处于建设期,未投入经营。由于此后公司资金链断裂,超日公司出现大量违约,官司缠身。2013年4月,*ST超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付浙江尚源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
货款1,917.67万元,支付违约金48.74万元,案件受理费14.25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2013年7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函,通知于2013年6月8日查封了公司持有的青海锦国兴新能源
流动性困难,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货款,于是浙江尚源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4月,*ST超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付尚源光伏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7月,*ST超日再度收到
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7月,*ST超日再度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函,通知于2013年6月8日查封了公司持有的青海锦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的60%的股份,要求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
。 由于此后公司资金链断裂,超日公司出现大量违约。2013年4月,*ST超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付尚源光伏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7月,*ST超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函
困难,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货款,于是浙江尚源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2013年4月,*ST超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付尚源光伏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7月,*ST超日
产生的应由公司承担的诉讼费用、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支出而导致减少本年利润金额约为1.51亿元;本次公告诉讼事项中尚未判决或仲裁的,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结果(据公司初步估计,损失至少约在1021.07万元左右
个月,原委托贷款到期日:2013年3月17日,展期后的到期日:2013年4月17日,委托贷款展期利率仍延用原利率8%。该委托贷款及其利息和违约金等由自然人张伟明、李正及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起诉。2013年4月,*ST超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付尚源光伏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6月,*ST超日持有的青海锦国兴60%的股份被查封,并要求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
,判决支付尚源光伏货款1917万元,支付违约金48万元等。2013年6月,*ST超日持有的青海锦国兴60%的股份被查封,并要求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履行义务,否则拍卖查封的60%的股份,拍卖所得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