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该处毗邻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周边还有锦州石化、抚顺石化、辽阳石化、大连石化、燕山石化、盘锦石化等众多石化企业,可以保证项目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审议。
本次投资计划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简介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2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3)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2、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02号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
%的股权,为阳光能源的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先生为锦州阳光的实际控制人。 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2)注册地:辽宁省辽阳
证券交易所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 丹
马 帅
联系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电话
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
否
19,227.50
19,227.50
。 总部在辽阳市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发行2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8亿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3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年产3万吨太阳级硅切割液项目、年产8万吨环氧乙烷衍生
1月9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投产仪式在芳烃基地精细化工园区举行。辽阳市市领导孙远良、唐志国、王义信、尚杰洪、方守义、陈强,辽宁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副主任石光,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耿承辉等出席投产仪式。
奥克公司是宏伟区高科技骨干民营企业,产值连续几年以5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9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产品销量同比增长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