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电消纳依然存在的省间壁垒,需要进一步分析各省(区、市)配额的匹配关系,才能更准确的把握省内绿证交易价格的实际趋势。
大嘴君通过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和能源局社会用电量数据的梳理
(备注4-5),计算出了各地区2018年配额供给和需求,对比后得出以下结果:
图表:2018年中国主要省(区、市)绿电配额缺口及占当地社会用电量比重
根据大嘴君的估算,2018年山东、甘肃、辽宁
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相继落地,目前项目总量已达320个。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8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
组分别赴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建设、运营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等情况
发改委同时挂能源局牌子或者可独立行文的,如辽宁、甘肃、广西等。陕西和新疆则并未同期公布具体方案,尚不知相关能源管理机构是否升级,在此之前,这两个省份的能源局都是发改委的内设机构。 在尚未公布机构改革
项目进展缓慢、股权占比争议、社会资本难以进入作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配电业务的增量配电试点,如今面临着进展远不如预期的尴尬处境。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约谈了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
由其他企业投资运营的存量配电网,二是以混合所有制新建、扩建的配电网。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至此全国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已经有
补0.1元/度不变,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家庭光伏项目按照0.32元/度补贴,全额上网按照0.7元度补贴,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按照0.1元/度补贴。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
平稳度过缓冲期。
利好政策出台是好消息,但业内人士预测以后光伏政策仍会出现不小的变动。
10月14日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文件《关于现行政策下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具体情况不同,但也都遇到了光伏指标困难。
为此,今年1月中旬,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队赴京会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争取国家支持解决辽宁光伏指标困难问题。
但目前看,国家光伏指标进一步收紧,相关
政策也随之出现新的调整。4月下旬,国家能源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要求各地从严控制光伏发展规模;暂缓发布年度光伏建设计划;严格禁止实施先建先得政策。
另外,两位代表提到的《关于定向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国庆节前发改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网、南网、内蒙古电力公司下发通知,将于节后对增量配网试点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
通知称:近期,发改委
、能源局对各省(区、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督查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相关责任部门改革推进不力,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电网企业或干预招标,或强制要求控股,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在供电区域划分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对该文件进行解释时提出,仅三类项目享受国家光伏扶贫项目补贴
共450万千瓦光伏扶贫规模以及其他省(区、市)将新增规模优先用于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国能发新能〔2017〕31号);
5)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将2015年调增甘肃省8万千瓦光伏电站指标明确为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快速技术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
橙色,黑龙江、辽宁、四川等12个省份及部分地区为绿色。
2018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如下:
绿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好,橙色表示市场环境一般,红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差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
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
应用等条件,组织开展平价上网和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符合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符合有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不再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