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补助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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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梳理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发电申请电价补贴的条件和具体流程。
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
国家能源局通常于年初,在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上一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条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的补助范围)
1)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云南省将成立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不叫云南电力交易中心,而叫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将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第三方机构参股,接受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云南
外送电机遇,积极扩大临时外送电量交易。同时,积极配合甘肃省工信委、省能源局共同开拓外送电市场,分别与中东部地区对接外送电有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鼓励并配合龙源、华电、中电国际寻求
电力交易机制,甘肃也提出了要积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尝试用增加外送的方式解决本地电力消纳困难的问题。据了解,甘肃地区风、光资源丰富,今年8月底,国家能源局还印发了《关于支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
与完善。他指出。日前获批的8省电改方案中,在电量放开方面,山东省明确新增企业用户和信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都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辽宁省则提出要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信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
继前一日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及海南省5省区电改方案集中获批后,9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8省区电改方案
。长江证券分析师称。试点集中批复此前的9月6日,国家发改委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北京、海南、甘肃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同意福建、黑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加上9月7日公布的
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估验收,共同做好试点工作。附件:1.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2.四川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3.辽宁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人民政府:报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函》(鄂政函〔2016〕9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四川省电力体制综合
据发改委9月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对湖北省方案的复函强调
有序、监管有力的电力交易市场体系。
对辽宁省方案的复函指出,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逐步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
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人民政府:
报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函》(鄂政函〔2016〕9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四川省
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函》(川府函〔2016〕1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辽宁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实施方案的函》(辽政函〔2016〕4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陕西省
人为降低电价,也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
新电改在博弈中加速
9月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
新电改在各方博弈中迎来突破性进展,13个省份电改方案一次性集中落地。
继9月6日北京等5省市电改试点方案获批后,昨日(9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再次复函,同意湖北、河南、新疆
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新电改在博弈中加速9月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
新电改在各方博弈中迎来突破性进展,13个省份电改方案一次性集中落地。继9月6日北京等5省市电改试点方案获批后,昨日(9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再次复函,同意湖北、河南、新疆、四川等8省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