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报告2023》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结合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的珍贵资料,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中国电力行业发展与改革现状。《报告2023》共14章,重点阐述了2022年电力消费与需求
发展。报告指出,2022年,电力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保供电、促转型、强创新、谋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一是综合施策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坚持政企协同
按照当月煤电市场化交易均价的1.64倍执行;充电时,可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各时段充电电量享受分时电价政策。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进入电力
时给予一定减免。(三)建立独立储能容量共享租赁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要按年度发布容量租赁参考价(2023年磷酸铁锂储能电站容量租赁参考价不超过200元/千瓦时·年),鼓励新能源企业和独立储能项目企业根据
6月28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交易电价(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量电价、上网
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参与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原文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州电网
改革局反映。台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18日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前 言能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新时代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趋势下,党的二十
大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大力增强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坚决守住能源安全底线。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绿色转型
分布式光伏发电、停车场、加油(气)站等设施一体化发展。结合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充电桩+光伏开发共建共享新模式,通过土地及屋顶等资源入股、资金投入、吸收劳动力就业等实施项目联合开发经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
城乡居民增收。全文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河北省
、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全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2023年5月30日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要求,为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
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负责)(十一)完善市场价格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1、新能源项目需要配置10%*1h储能,鼓励共享租赁模式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
广东全省各地区6月份代理购电价格均有小幅的下跌,近日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3〕148号)。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
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