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对手续不全、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违规项目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
碳中和实施方案,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等学校
化、电网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新一代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异质结电池、钙钛矿等薄膜电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降本增效。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建立
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发挥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优势,引导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光伏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
高端环节,打造产业创新中心。开展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动土地、资金等要素和发展需求精准匹配,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
搭建工业企业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上下游企业有效衔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强化生产要素服务保障。持续加大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原材料、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的服务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
、“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节能诊断和产能过剩分析预警,严禁违规建设、运行“两高”项目
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经济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
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支持回收 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使用回收 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
项 目申报。我委将持续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及时将有关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 四、促进基础设施 REITs 长期健康发展 (十)引导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引导原始权益人
不同平衡系数,主要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支持目前经营困难的燃煤发电企业,保障全力能源电力保供和电力可持续发展,成本平衡后得到的资金主要是支持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少部分的给予燃煤电厂支持。其中,6月30日
对未按时限要求配置储能设施的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项目需向资金池中贡献更多的资金。2.峰谷浮动价格机制按照广西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谷3:1的比例,峰段在平段的基础上上浮50%,尖峰在峰段的基础再上浮20
。鼓励清洁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出售绿证等方式,促进资金和资源在不同区域间融通,助力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实现清洁电力的绿色价值。加大电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力度,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之间流通互补,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二)以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为引领,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1.加快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依托资源优势
系统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用于生产过程,推动实现生产、生活、流通、消费各环节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之间流通互补,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二)以国家清洁能源
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统筹推进能耗预算管理,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能耗双控预算管理机制,削减能耗存量,严控能耗增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六)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载体,实施生态碳汇巩固提升
保护和监管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及补偿资金的使用;水利部门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内河湖生态流量、水域岸线等的监测、保护和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督,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用海用岛用林、破坏生态保护相关设施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其
。若发现骗取专项资金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指南》相关规定处理。三、其他事项《指南》中申报光伏发电、储能和冰蓄冷项目补贴有关事项由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特此通知。附件: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
,鼓励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和冰蓄冷项目,支持制造业发展,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