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组织制定海洋能工作方案,提出海洋能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审批;组织海洋能资金项目招标、执行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
编者按:为推动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管理,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修订了《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实施
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了280个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做到了因村因户派人精准。年初以来,各级包保党员干部累计走访慰问入户22056人次,解决物资、资金592万元。全方位帮扶,实现重点民生工程共享。实行最低
。引进中诚银信有限公司,投资1.68亿元建设集ink"光伏发电、生态养殖于一体综合扶贫项目,已分批次免费为4000户贫困户建设分散式光伏发电设施,安置了1065名贫困人口就业,每年提取扶贫专项资金达30
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三是狠抓绩效评价。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安全、发挥更大的资金绩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发布,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
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原则。
坚持供给创新。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全面提升技术、人才、资金的供给
,综合施策,重点扶持。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成效好、扩大投资工作绩效突出的市县给予国库资金超调和专项资金奖励。各级财政结余资金、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收回预算后,50%以上用于扩大投资。省级财政对政府
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军民融合等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综合施策,重点扶持。 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成效好、扩大投资工作绩效突出的市县给予国库资金超调和专项资金奖励。各级财政结余资金、连续结转2年
ink"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申请》(平发改字〔2016〕25号)精神,我县2016年县财政专项光伏扶贫项目共涉及全县4个镇16个贫困村。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扶贫资金的通知
》(平财预〔2016〕35号)中列支340万元、在《关于拨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平财预指〔2016〕99号)中列支300万元,共列支640万元用于2016年专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现将2016年
下达扶贫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35号)中列支340万元、在《关于拨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平财预指〔2016〕99号)中列支300万元,共列支640万元用于2016年专项光伏扶贫
项目建设,现将2016年县财政专项光伏扶贫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财政专项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实施
《关于下达扶贫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35号)中列支340万元、在《关于拨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平财预指〔2016〕99号)中列支300万元,共列支640万元用于2016年专项光伏扶贫
项目建设,现将2016年县财政专项光伏扶贫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镇人民政府是财政专项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扶贫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35号)中列支340万元、在《关于拨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平财预指〔2016〕99号)中列支300万元,共列支640万元用于2016年
专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现将2016年县财政专项光伏扶贫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财政专项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