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补助。
原文如下: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2021修正)
(2012年5月30日浙江省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章 开发利用
第四章 扶持促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
扶持政策,鼓励各区优化节能减排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出台《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探索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制修订地方能耗限额标准等20项左右。推进地方
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公共设施、资金、人才等基本要素保障。推进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和减排策略开发。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
七
。2020年,经开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2%,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2亿元,同比增长36.5%,在经历多年的冰霜期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二、抢抓机遇擘画新蓝图
风正好
全国更大范围内实现配置,推动能源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重点产业电力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着力引进建设一批大型绿色高载能项目,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
供销协议,千方百计降低企业原材料平均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扶持中小企业
实施民营企业千企示范、万企转型和互联网 中小企业
)大力推进企业小升规,建立后备企业培育库,对有望纳规企业重点帮扶;分解落实小升规任务,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聚焦近两年退库企业名单,摸清原因,加强扶持,争取再次入规
利用水平,优先支持风光火互补项目、风光储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利用现有升压站和送出工程建设的续建项目。
3.振兴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引导扶持,统筹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项目建设
,项目已开工,第一笔资金已到位。
2.申报材料。光伏电站土地租赁合同,自有土地的土地证(或所有租户的签字同意书,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级政府
光伏产业和应用的良好基础,利用数字化基础好等优势,力争在推进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
分类施策,迭代升级。各地可结合自身光伏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全力
。
第三阶段:全省推进
2023年起,在全省省域范围推广,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对户用光伏继续省补政策,补贴资金从省发展改革资金中列支。省经信厅
光伏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分布式3.0模式,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
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统筹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
,补贴资金从省发展改革资金中列支。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标准规范
围绕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需求,完善分布式光伏
近年来,肃北县积极响应国家光伏发电项目政策,依托光照和地形条件,整合各类资金,全力推进牧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肃北县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思路,投入资金350
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分布式3.0模式,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
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统筹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整体
,选择2-3地市,进行全市推广。
第三阶段:全省推进
2023年起,在全省省域范围推广,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对户用光伏继续省补政策,补贴资金从
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分布式3.0模式,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
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统筹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整体、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
,进行全市推广。
第三阶段:全省推进
2023年起,在全省省域范围推广,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对户用光伏继续省补政策,补贴资金从省发展改革资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