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非法人企业(或机构);
3.承诺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且在取得本办法规定的最后一笔扶持后5年内不迁出开发区、不改变在开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4.
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其他主管部门评定的绿色发展类荣誉或称号,按评定级别分别给予1-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企业首次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
主体竞争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发布。
一、基本情况
1.
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
;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非法人企业(或机构);
3.承诺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且在取得本办法规定的最后一笔扶持后5年内不迁出开发区、不改变在开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4.
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其他主管部门评定的绿色发展类荣誉或称号,按评定级别分别给予1-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企业首次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
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jq.gov.cn)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网址
治理、生态修复等要求。
3.企业递交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应按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
月31日,若需延长,以招标人公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等第三方公信机构列为失信人名
),N型光伏组件不做此要求限制;
3.5.投标设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通过专家审核进行事后直接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奖励项目方面,主要针对13类绿色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
初审,开展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下达资金扶持计划,批准项目变更、撤销或中止,办理资助资金拨付、回收和清算,办理资金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核查等工作;配合市财政部门
并网次年起,于每年的 5 月 31 日(含)前申请上一年补贴,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一年补贴资格。(四)辖区电网企业每年 6 月 30 日(含)前将初审通 过项目报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区发展
%;多晶硅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 18.4%;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 13%、 16%、15%、15%。申请与审核;光伏项目自并网后
清洁供暖一期500MWP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青海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并网发电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其内容包括施工前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土建、安装、调试、工程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会议记录、项目建设期ERP系统搭建、维护、审核、录入等阶段的
施工一标段。
工期: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储能系统供应商入围征集(2021年度-2023年度)
二、标段(包)编号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储能系统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