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Certain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作出第一次
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501.61.0000、8507.20.8030
下发《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给出了最新的鼓励目录,目录内的相关企业将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其中,9省给予了光伏企业、风电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具体如下表所示
生产
33.石材加工生产
34.风力发电
35.跨境贸易、国际物流、货运代理、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产业;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36.氢加工制造、氢能燃料电池制造、输氢管道、加氢站
,并且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保障措施规定必须逐步降低。从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28日,印度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商品征收14.9%的关税,并在接下来的6个月中,关税将略微降低至14.5%。
一再延厂其进口光伏产品关税期限,并施加BIS等非关税贸易壁垒;在欧洲绿色协议的背景下,欧盟重新启动了对光伏玻璃的双反,并又开始讨论光伏组件/逆变器的双反问题; 无论是美国再次崛起,还是印度制造,还是
利益并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贸易救济总局已经提议将进口太阳能电池的保护关税再延长一年。该局建议从今年7月30日起的前六个月征收14.9%的关税,接下来的六个月征收14.5%的关税。 印度另一家本土
做出的取消双面组件排除201关税的决定,撤销条款自2020年6月12日起已生效。美国联邦贸易代表USTR表示不再坚持2019年10月取消豁免的调查结果和决定,不再对双面组件关税排除采取任何行动
。
2020年4月,USTR要求美国国际贸易法庭解除撤销双面组件排除201保障生效的初步禁令,表示从2020年5月18日起,正式取消对双面太阳能光伏组件的201关税豁免。
2020年5月底,美国
本文摘自伍德麦肯齐(Wood Mackenzie)的报告《美国太阳能贸易壁垒(几乎)已奏效,但是他们不再了。》
2018年1月,美国政府对进口电池和光伏组件实施了201节太阳能关税。尽管已经取得了
一些初步的成功,但WoodMac的分析表明这种方法的有效性现在正在下降。
由多层关税和进口配额组成的贸易壁垒在2018年和2019年初产生了重大影响。2.5GW的太阳能电池进口上限足以支持国内
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的MIP(最低价格限制),中欧光伏产品恢复自由贸易关系。而据了解,欧盟太阳能玻璃市场只在中欧贸易中占极小的比例(3千亿美元贸易额中仅有2.765亿美元),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再对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高额关税?
。取消限制措施后,如果中国进口产品不低于最低价格标准,就可以在欧盟市场享受零关税待遇;一旦售价低于该下限,便需要缴纳最高64.9%的关税。德国汉堡贸易商陈日清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国企业一定要遵守欧盟
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建议,自7月30日起,将印度进口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保护税(SGD)延长一年。
DGTR在其通知中建议,在未来12个月中,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所有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
行业已经提高了地位,但是仍然需要一些时间进行调整,因此将保护税延长一年即可。
DGTR在报告中解释说,由于对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保护税,太阳能开发商的成本将增加。但是,征收关税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将防止对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