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给予每人每学年1500元补贴,共计补助11900人,补贴资金1785万元。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2013至2014年度,共完成搬迁1749户、6418人,建成安置小区31个,省财政下拨
省本级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4637.18万元。2014至2015年度,规划搬迁2647户、9367人,规划建设26个搬迁小区正在建设中。河北省扶贫与金融部门还研究扩大小额贷款规模、降低贷款门槛、放宽
光伏系统征收的月增值税为25%。 贷款政策:对光伏系统,县政府为户用光伏系统提供担保,贷款利率为3%。贴息资金来源电费加价:0.03元/kWh,财政提供20%的贴息。 4.青海 装机情况:户用光伏
,针对上犹县贫困户安装设备资金不足的难题,上犹县准备为贫困户提供五年贴息贷款。相当于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装上屋顶光伏发电设备。 项目效益好,扶持力度大,充分调动了上犹县贫困户安装光伏发电的积极性。目前,该县仅营前镇蛛岭村一个村就有100多户贫困户报名安装设备并网发电。
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
(五)项目政策。县发改、科技、经贸、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
发电量;
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
一次性奖励;以上一次性奖励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上在已设立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
(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908号文件规定结算。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光伏发电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
(五)项目政策。县发改、科技、经贸、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与
),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908号文件规定结算。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光伏发电企业,除可选择以上两种结算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
0.02元之外,县级财政每度补贴0.006元和0.03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15年,补贴资金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二)土地政策。对分布式屋顶电站、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
发电量;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
之外,县级财政每度补贴0.006元和0.03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15年,补贴资金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二)土地政策。对分布式屋顶电站、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
筹资。其中,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自筹部分资金,可以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各界支持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自筹部分资金,可以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 据了解,下一步
1.5亿度。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太和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将联合先行在该县选择15个村作为试点,采取扶贫资金拿一点、县帮扶资金出一点、中标单位垫付一点、贴息扶贫贷款一点的方式,推广光伏发电项目扶贫,收益按比例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以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