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切实将各项重点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拓宽现有资金渠道,对减污降碳重点项目,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
协同创新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实施,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所提升。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将碳评纳入环评机制和碳排放控制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机制。将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考核纳入污染
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切实将各项重点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拓宽现有
打造,以及能源、工业、交通、环境治理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实施,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所提升。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将碳评纳入环评机制和碳排放控制要求纳入
。鼓励完善水泥、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和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新能源替代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便利通行政策,探索新能源混凝土、渣土运输车便利通行政策。(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
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根据省市要求推进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砖块生产线等限制类产能升级改造和退出工作,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制造产业。(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
,加速推进省主导的重大项目20个左右,计划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省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80.58亿元
,在用能、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1.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市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积极争取1000万元以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依托全省统一公共
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国资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节能降碳管理工作。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相关节能环保公司、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在能效和碳效标准制
能耗(排放)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范围,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奖惩机制。第二十五条加大本级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的支持投入,重点支持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淘汰落后
仓储、光伏发电等国家支持产业设施开发的,可依法依规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方式外
级别基准地价的70%。支持能源项目建设。支持服务区屋顶光伏项目集中打捆备案,在无可开放容量地方,通过配置储能、承诺优先参与电网调峰可不受开放容量限制。电网企业优化办电流程,与服务区布局规划衔接
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突出重点,大胆创新,推动项目、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一体化配置,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二)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及吉林省对长春市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
,推动支持清洁供暖的农网升级改造。(二)低碳与近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针对我市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高能耗行业低碳发展要求,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制造和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为核心,引领资源的
9月3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报废飞机、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自然人项目由柳江供电局做好代备案工作,非自然人项目由投资主体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投资主体依法如实
、各镇(管委会)等单位与投资主体签署合作协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及建议。9.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贷办理严格审查。10.
区消防救援大队:依职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