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
清洁能源使用等方面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工信厅、发改委,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钢铁行业低碳发展
、绿色化智能化改造。落实中央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资源税,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引领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发改委,福建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黑山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
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二、聚焦聚力打好调结构突围战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在新型工业化、科技
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和各市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负责)3.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对
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在全省创建3-5个试点城市,夯实试点城市管理责任,落实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建设要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光储办)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引领带动作用,总结形成具有安徽
0kW的非政府投资类光伏建筑一体化薄膜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投资补贴。(责任单位:省光储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统筹利用绿色建筑、城市更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降碳工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面推进建筑碳普惠激励机制。(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杨慧芳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周斌任浙江省数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俞奉庆任浙江省能源局局长;冯冠胜任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吴卫成任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杨华的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年2月22日
工具。探索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管理局、能源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
)17.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
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将“三首”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差别化政策
首批防洪防涝、农田水利等145个增发国债项目,确保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