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外币,按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3.6
); 3.4投标人业绩满足: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外币,按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3.6
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外币,按
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由投资项目
),提供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
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014年1月至投标申请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光伏总装机容量为单个100MWp项目至少一个或50MWp项目至少两个。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经审计的
49),提供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4.由投资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4.提供所购置上述部件设备的明细清单和发票复印件。5.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
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估算及筹措,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提供所购置上述部件设备的明细清单和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