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
的异议或投诉等。
3.8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项目。
3.9外省投标人需要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投标手续。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3.6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 3.7近3年内作为总承包商(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内容
承包项目(提供合同或业主用户证明或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4 投标人应取得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2.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必须未在承包合同中有因违约等原因
。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财产没有存在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
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项目。
3.9外省投标人需要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投标手续。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及以上资质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7)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投标人业绩满足: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年度产生亏损约6792.5万元,以及集团于2017年6月30日之合并财务状况表内有流动负债净额约1.75亿元。该等状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会对集团之继续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因此,集团可能无法